福州新闻网4月1日讯(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)如果你想通过中介卖房,即日起须提供相应的证明,而不是像以往那样,给中介提供简单的房源信息就可以了。
昨日,福州很多准备卖房的市民都收到了各中介公司发来的通知。通知称,为响应住建部对行业规范的要求,所有中介公司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人(业主)的书面委托并取得房源信息编码。为了不影响业主的房产在中介公司橱窗、纸媒、网络等渠道的推广展示,确保销售进度,各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会尽快与业主取得联系并获得权属资料复印件、签订书面委托书,然后查询业主房产对应的房源信息编码。
为了签订书面委托书,业主须出示权属资料和身份证明,用于拍照存档和权属资料复印。
记者从业内获悉,这种方式将大量减少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假房源和假代理房源数量。以前市民若想将自己的房产出售,手续非常简单,只要告诉中介人员自己房源的具体信息和本人联系方式即可,有时候为了抢业务,中介公司甚至会直接将自己了解到的房源信息挂出,找到有意向购买的客户后再打电话给业主,询问是否有出售意向。新的措施实施后,二手房市场的房源信息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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