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者今日从阳江市工商局获悉,今年第一季度,该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35件,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.91万元,其中,日用百货、交通工具、家用电器、通讯器材、修理维护服务及餐饮服务依旧是消费者投诉的六大热点,汽车消费纠纷达44件,较往年同比有所增加。
“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和日常出行需要,汽车消费逐渐成为普通的大众消费品,而第一季度又是购车高峰期,汽车消费纠纷有了明显增多。”据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以汽车为主的交通工具商品纠纷达44件,集中在商家拒绝退还消费者购车退订金以及不按时交付汽车,不少纠纷因消费者“订金”“定金”概念混淆而引起。据介绍,“订金”可视为“预付款”,依据双方约定情况可以退还,而“定金”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形式,若买家不履行合同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若商家不履行合同的,应双倍返还定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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