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银川9月21日电(记者于瑶)为切实解决农民建房用地审批难问题,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印发通知,对原有宅基地审批模式进行改革,完善规划管理方式,规范审批流程,保障了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权利。
根据《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解决农民建房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提出对农民建房用地实际计划单列,用地指标从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单列,专项用于宅基地审批,确保农民建房用地应保尽保。同时,将宅基地占用未利用地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人民政府,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。
对占用农用地的,改变了现有必须审批到户的方式,采取“定量不定位”的方式,每年分两次集中将指标批准到县,由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到户后再报备用地信息,以解决因宅基地零星分散、难以一次性落地报批的问题。
通知还强调,宅基地审批要严格落实“一户一宅”规定,严格执行面积标准,积极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,集约节约用地。对因监管不到位、审批不及时造成农民建房违法用地情节严重的,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,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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